您现在正在浏览: 首页>政务公开>公示公告

关于询价采购办公耗材的函

关于询价采购办公耗材的函


办公设备销售商:

因工作需要,我单位需要采购办公耗材,为了体现公开、公平、竞争的原则,我们决定向销售商公开询价采购,并承诺总价最低的中标。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:

一、耗材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(投送报价表时必须提供工商和税务登记原件供审核)。

二、所确定的办公耗材型号不得更改,并且必须是原装正品。

三、所供应的办公耗材按生产厂家规定的质保期进行保修和售后服务。

四、耗材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。

五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1518,逾期不予受理。报价表必须加盖公章后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(4号办公楼)。

    (技术咨询电话:6598229,6318936)

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111



回到首页

国务院客户端

政务APP

政务微博

政务微信

返回顶部